本报讯6月26日至7月10日,《金昌日报》对甘肃电投永昌发电公司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公示,此次公示是《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施行以来,我市第一次通过新闻媒体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公示。
为推进和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根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以及《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等法律和法规性文件,有关公开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监督的规定,甘肃电投永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于6月26日至7月10日,通过《金昌日报》对2×300MW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简本)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市环保局没有接到公众的投诉电话。
当前,随着环境管理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公众环境意识不断提高,环境管理需要公众参与的呼声日益增高。环境保护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既需要合理的政策、严格的法规、规范的程序和高素质的执法队伍,更需要公众的参与和社会舆论的监督。此次公示将进一步激发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热情,从而促进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