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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金昌日报  2007-12-29 10:47
永昌县法院注重做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中调解工作

  化解矛盾解决纠纷

  永昌县法院注重做好刑事

  附带民事诉讼案中调解工作

  本报讯刑事审判工作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处理不当就会激化矛盾,案件审结被告人交付监狱执行后,被害人损失更加难于兑现,影响社会稳定。近年来,永昌县人民法院正确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本着对当事人高度负责的态度,树立惩罚刑事犯罪可以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纠纷也可以维护稳定的意识,在办案中重视做好调解工作,化解矛盾、解决纠纷,做到案结事了。

  永昌县人民法院在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庭审准备环节中,认真向被害人做举证指导工作,端正被害人对附带民事赔偿的认知程度,同时向被告人讲明有关刑事法律政策。被告人被羁押后,重点做好被告人亲属工作。在庭审过程中,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着重调解,耐心地给双方当事人讲解法律规定,不厌其烦地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化解双方矛盾。对被告人明示其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可在量刑幅度内依法酌情从轻处罚的规定,以此调动被告人积极赔偿的主动性。对赔偿数额一时达不成协议但尚存调解可能的,依法初步核定赔偿数额,作为赔偿基数,促进双方当事人理性对待、调解解决。坚持情法并用,不简单地一判了之。

  今年以来,永昌县人民法院审结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42件,除2件判决结案外,其余40件都调解结案,调解结案率达95%,调解协议履行率达100%,因调解结案实际获赔金额122.6万余元,充分保障了被害人经济损失求偿权的实现,减少了上诉、涉诉信访等案件的发生。 (永法宣)

编辑: 魏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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