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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金昌日报  2008-07-22 09:28
随笔 那些让人肃然起敬的人和事
魏剑美

  (一)

  阿尔弗雷德·诺贝尔去世前一年立下遗嘱:决定将自己所有的财产(共计920万美元。在19世纪末,这绝对是一个惊人的天文数字)都用于奖励那些和他毫不相干的人,“在颁发奖金的过程中,不应存在任何民族偏见和等级观念”。

  诺贝尔去世后,遗嘱公之于世,由于其“缺乏爱国主义精神”而引起轩然大波,包括瑞典国王和瑞典科学院院长在内的重要人物都一致拒绝承认这份遗嘱。鉴于诺贝尔在订立这份遗嘱时没有任何法律人士在场,法学家们明确告诉诺贝尔的家人,可以对这一遗嘱提出异议。在当时的形势下,“备受同情”的诺贝尔家族完全可以要求按照诺贝尔另外的两份遗嘱执行,从而轻松获得一笔巨大的财产。但这些伟大的家属最后的决定居然是拒绝所有的“好意”,坚持维护诺贝尔本人的意愿。最后,在遗嘱执行人索尔曼等人长达两年多的不懈努力下,终于说服国王接受了这一遗嘱。1901年12月10日,在诺贝尔逝世5周年的纪念日里,诺贝尔生前的愿望终于得以实现,诺贝尔奖首次颁发给了世界各地杰出的科学家和文学家。

  毫无疑义,诺贝尔是值得人类永久敬重的伟大人物。然而,他的家属们同样让我肃然起敬。我留心查了手头所有的资料,没有任何一处记载了他们的名字。但正是这些默默无闻的人们让我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比金钱、地位更值得珍惜和敬重的人类品质。(二)

  论述鲁迅如何伟大的著作可以说是汗牛充栋,但我更注重这样的一些细节:

  鲁迅一生中没有找任何人为自己写序或者介绍文字,也没发表任何沾沾自喜于与名流政要往来交游的“借光”文字。尽管他的故交旧友中多的是达官贵人以及宋庆龄、蔡元培、陈独秀、胡适、林语堂这些名重一时甚至如日中天的社会名流;对鲁迅有知遇之恩的陈独秀曾经红极一时,甚至被爱因斯坦、罗素等人称为“东方思想界的大彗星”。这样的“大红人”,自然是用来往自己脸上贴金的理想对象,但在陈独秀当红时鲁迅基本上没有提到过他。倒是在陈独秀倒了大霉、先被共产党开除后又被国民党拘禁之际,鲁迅“不识时务”地站出来宣称,陈独秀“是催促我做小说最着力的一个”;保姆王阿花面临夫家的劫持,鲁迅花150大洋替她赎了一个自由身,尽管年轻的王阿花并不会带孩子,还让海婴染上风寒后转为支气管炎,甚至久治不愈;深夜的上海街头,一个洋车夫受伤了,路过的鲁迅和周建人二话没说就动手替他包扎,尽管这时候他已经是名闻天下的“文坛巨子”,是很有身份的“上流社会人物”了……

  相比于那个在教科书中庄严伟大的革命家形象和文学家形象,这些细节也许琐屑得不值一提。但正是这些细节,让我的心中弥漫着敬意与温情。(三)

  陈独秀出狱后在重庆过着贫病交加的日子,但却拒绝接受各路政要的巨金馈赠,也拒不领受“素无知交者”的资助。有景仰陈独秀的出版商便以稿费的名义买去他的《小学识字教本》,谁知教育部长陈立夫要求改书名为《中国文字基本形义》,遭陈独秀拒绝。书自然出不成了,那2万元稿费陈独秀便至死都没动一分。生性高傲的他曾以诗自勉:“悠悠道途上,白发污红尘。沧溟何辽阔,龙性岂易驯!”

  陈独秀此类傲岸之举历来为人所称道,而他的一个“污点”却为不少人所痛惜:他临死前为乞食而给一地主抄写家谱。有人作诗感叹:“都为缔造者,孤魂自飘零;为人作家谱,痛煞后来人。”但在我看来,陈独秀为乞食而抄家谱的“卑贱”与他不受嗟来之食的“傲岸”正所谓相辅相成,不但不折辱他傲岸一生的英名,反而更丰满了他可敬的“龙性”脾性:哪怕沦落到为地主抄家谱以乞食的境地,也绝不受无功之禄、未劳之获!

编辑: 党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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